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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创活动

2013-12-20 09:59 来源:中国艺术报

http://bhwyw.fjsen.com/2013-12/20/content_13189111.htm

 

 

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

本报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日前发出通知,于2013年1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并在2014年10月新中国成立65周年前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进行第一次集中展示。

通知指出,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全体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旨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通知提出,本次活动主要内容为,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创作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样式。作品要求原则上以新组织创作为主,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通知提出,今年12月中下旬,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和中央国家机关文艺单位提出实施方案,动员和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文艺工作者投身创作活动。各省区市宣传文化部门参照中央文化单位的做法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从今年12月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分两类组织创作。一类是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一类是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作品。2014年7月至8月,各地区各部门通过专家评选、群众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自行进行首批组织推介,按系统归口向中央各部门推荐优秀作品。2014年8月至9月,中央各部门按系统组织专家和群众,对各单位报送的首批短小精悍的作品进行集中评估筛选。2014年10月国庆节前后,中央和地方对评估筛选出的首批短小精悍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进行推介和展示,协调安排作品的出版、播出、放映、演出和展出。2015年底,将继续组织开展大中型作品的评估筛选和展示工作。

通知还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是要加强指导、准确把握;三是要讲求质量、精益求精;四是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对确定推出的优秀作品,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推介,营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良好文化氛围,向新中国65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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